利用伪基站发送广告,不但扰民,也给正常通信造成严重危害。日前,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,操控伪基站者李奇(化名)因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
2014年3月16日至2014年4月4日,李奇伙同他人(另案处理)驾驶租赁的轿车,车载1台笔记本电脑、1台伪基站、1根天线,先后在北京市市区、房山区长阳镇等地,非法占用移动通信使用频率,强行与有限范围内的不特定移动用户手机建立连接,迫使手机用户和移动通信网络连接中断,并发送广告短信牟利,共造成131102个用户通信中断。

法院审理认为,李奇违反国家规定,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,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