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从省农发行获悉,我省自10月24日起启动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,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截止时间为明年1月31日。

根据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,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.38元,以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籼稻为标准品,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.02元掌握;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(GB1350—2009)执行,即:杂质1%以内,水分13.5%以内,出糙率75%~77%(含75%,不含77%),整精米率44%~47%(含44%,不含47%)。